改革开放四十余年间,中国经济腾飞举世瞩目。一种独特的财政模式——土地财政,成为支撑这趟高速发展列车的重要引擎。理解土地财政的运行逻辑及其与和平崛起的内在联系,需要深入中国经济结构和制度演变的脉络之中。
土地财政的核心在于地方政府通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取巨额财政收入。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集体土地经征收后方可进入城市建设用地市场。上世纪九十年代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集中度提高,地方财源相对收缩。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承担起推动经济增长、完善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的繁重职责。土地,这一被地方政府实际掌握的关键要素,其市场化交易为地方财政开辟了广阔空间。地方政府一手组织土地征收、整理、储备,一手在土地一级市场进行招拍挂出让,土地出让金收入迅速膨胀,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年份,土地出让金甚至占据了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土地财政资金有力地驱动了城市化进程。巨额土地收益源源不断地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桥梁的贯通、地铁网络的延伸、公园绿地的兴建、水电管网等公共设施的完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这些硬件设施的提升直接改善了投资环境,吸引了资本与人才的聚集,为产业集聚和升级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没有土地财政提供的初始资本积累,城市框架的快速扩张难以想象。城市空间的拓展又创造出新的土地需求,形成一种阶段性相互强化的循环。
土地财政更深层次地扮演了地方经济发展的“信用中介”。地方政府将储备的土地注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这些平台公司以土地作为核心抵押资产向金融机构融资,撬动数倍于财政资本金的银行信贷和社会资本。这些资金被大规模投向工业园区开发、新城建设、旧城改造等各类项目。这种土地资本化的模式,极大地放大了地方政府调动资源的能力,使地方政府能够克服原始资本积累不足的瓶颈,在较短时间内集中力量办大事。这种“土地金融”模式支撑了中国经济起飞阶段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的奇迹,为“和平崛起”奠定了扎实的硬件基础。
土地财政深刻地重塑了地方政府的行为模式。围绕土地增值的获取与分配,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城市规划和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展现出强力的主导性。其行为目标往往聚焦于如何最大化土地增值收益。于是,招商引资强调快速形成GDP和税收,城市规划倾向于尽可能多地创造可出让的商住用地,公共服务供给的优先序也与提升区域土地价值紧密挂钩。这种“经营城市”的策略,在特定发展阶段极大地激发了地方活力,推动了区域竞争,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微观动力机制之一。
然而,土地财政模式并非没有隐忧。它对房地产市场的深度依赖使其具有天然的波动性。房地产市场的冷暖直接左右地方土地出让收入和偿债能力。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益也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结构失衡,缺乏稳定的替代性财源。更值得警惕的是,依托土地抵押的融资模式累积了庞大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当房地产市场下行或土地价值预期反转,部分地区的偿债压力骤增。同时,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城市空间过度扩张导致的资源环境压力、以及高地价推高营商和生活成本等问题日益显现。这种发展模式的可持续性面临挑战,转型需求日益迫切。
从更宏观的历史维度看,中国过去数十年“和平崛起”的经济基础,很大程度上建立在对土地这一核心要素的高效资本化运作之上。土地财政以一种特定路径实现了大规模资本积累,支撑了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推动了经济总量跃升。其制度设计巧妙地结合了国家土地所有权、地方政府发展冲动和市场机制的力量。如同中国古代《管子》所言,“地者政之本也”,土地在当代中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深刻印证了这一点。土地财政作为特定历史阶段的选择,其功过是非交织。展望未来,如何在汲取其历史经验的同时,逐步实现地方财政模式的现代化转型,构建更加多元、稳健、可持续的发展动力机制,是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必须解答的核心命题。